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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KIKI屋真的有告人喔??

剛剛在yahoo新聞看到的以下為內容:


圖文po網罵餐廳 部落客挨告


寫美食部落格小心挨告!網友前往中壢一間新開幕餐廳消費後,在部落格圖文並陳批評菜色與服務態度不佳,結果店家罕見地對網友提出誹謗告訴。雖然網友已道歉,但其他網友紛紛撰文撻伐,指店家戕害言論自由,不排除發動抵制消費。


轄區中壢警分局日前已受理店家報案,轉由科技犯罪專責組調查網路發文位址,將傳訊偵辦。


批評菜色服務不佳 吃上誹謗官司


這起因美食評論引發的消費糾紛源於「KIKI屋」餐廳六月試賣時,二名女性消費者登門點了鍋燒麵套餐,主食幾乎沒吃,大多喝飲料聊天。老闆林佩綺說,那天沒太多客人,二人聊天到九時才離開,因此特別有印象。


二人結帳時,抱怨餐點不好吃,林佩綺虛心表示菜色會再改善。沒想到,幾天後店內工讀生反應,網路上出現不利該店的部落格留言,她判斷就是當晚那二位女客所為,並懷疑不公正的美食評論是同業惡性競爭,才在網路散播不利謠言。


該部落格並非專寫美食,屬一般的網路日誌,部落格主用「遊記」敘述方式,圖文並陳評價餐點,並提出待改善的服務態度等,用詞多為「普通」、「味道淡」、「回流率應該不高」之類。林佩綺說,當初用詞更激烈,是事情鬧大,內容才稍做修飾。


網友撻伐戕害言論自由 不排除抵制


有網友質疑店家侵害言論自由,林佩綺澄清說,不干涉網友評論,主因是部落格主未經她同意,便逕自拍照上網散布。事後她接到恐嚇電話,懷疑當初發文的人動機不單純,才提出告訴,保護自身權益。


她強調,這起誹謗與恐嚇告訴只是單一個案,絕非針對廣大消費者,也歡迎消費者在網路上評價。據了解,最早發文的部落格主已發文道歉,希望店家原諒,別讓她吃上官司。「KIKI屋」門口貼有兩張斗大的公告,註明:「請居心不良顧客勿光臨」、「勿聽信網路謠言,一切皆由恐怖分子自導自演」,不明究理者以為店家謝絕消費。詳細詢問才知網路言論,掀起意想不到的糾紛。

2009-07-21 12: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kiki屋 告人
g5182002 wrote:
剛剛在yahoo新聞...(恕刪)

很抱歉…還是得說你LAG了
Get Syphilis ,because of anal sex.
g5182002 wrote:
剛剛在yahoo新聞...(恕刪)


欲蓋彌彰....店家糗了
SANRIO台灣總代理
應該可以開始動作了
下次別去!!

抵制中

欲蓋彌彰的典範~!
搞到01的鄉民群起抵制,

店家可能砍掉重練比較快了
g5182002 wrote:
剛剛在yahoo新聞...(恕刪)


真的a

剛剛新聞台有撥出

剛好有注意到
」、「勿聽信網路謠言,一切皆由恐怖分子自導自演」,\
這局是否可以告他妨害名譽??想太多了吧!
我要是客人看到店家貼這一張,死都不會想去吃!
這樣我會不會被告?/
我原籍蘇州,現任華府伴讀小書僮,門前一對雙花大紅棍!
g5182002 wrote:
剛剛在yahoo新聞...(恕刪)


我去吃過...

真的很難吃

難吃就難吃!為何不能說??

難道要我說.很抱歉我品不出你們的美味....

可愛的hello kitty 這樣的心態??
三麗鷗有沒有要告啊,目前還沒看到他們有什麼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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