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YAHOO新聞這....怎麼回事!!!世運對台灣來說是件大事吧或許是個能在國際上露臉的好機會很納悶與不解的是...之前不知道看過多少次捷運(無論南北)因為某些活動而加開班次疏運旅客也沒聽到會罰錢的怎麼這次竟然要罰 到底為什麼咧
Charles. wrote:這我早上有看到,倒是...(恕刪) 我沒記錯的話是要的。除非是正當管道商量,不然高捷加開、台電罰款,一切都是照規矩走,沒什麼好爭議的。=====之前也有可能是有商量好,或者是沒有刻意提出來吧!
我猜測應該是高捷為了省錢(節能減碳),選擇比較低的契約容量,這樣基本電費比較省,這是合理正常的作法!超過契約容量的流動電費會比基本電費貴,這是契約的一部份,就好像行動電話平常使用低月租費方案,某個月突然電話打超過基本費,造成通話費大於月租費,這應該不能叫做罰錢吧!台灣的媒體,用詞遣字總是比較誇大一點!順便附上臺灣電力公司電價表,裡面說明的很清楚,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Charles. wrote:不,我是想知道為什麼...(恕刪) 因為當初台電供電時,雙方有簽定契約(最大供電到xxxx度,超過就要罰款)這個供電的度數關係到每月最低的繳款金額,通常為了省錢會把這個契約度數訂低,但一但超過了,就會有罰則了,不只高捷會被罰,企業用電也一樣,學校也會,所以....訂契約時,本來就要好好的評估用電量了,不要事後再來講契約不公平.台電好像是依照契約度數來評估他該發多少的電量,你超過了契約度數,那就表示別的地方會有不足或台電要產生額外的成本,會有罰款也是正常的.
Charles. wrote:用過頭其他地方會停電...(恕刪) 應該是不會,不過罰款很重就是了...像敝校到了夏天電費暴增,動則百餘萬,就常被罰(組長還要不斷請同學節制點)。=====依法(契約)辦事是好現象,即使都是公家機關,合約怎麼訂就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