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版上的大大
Q1.一般的出租套房是否要用消防設施,如:滅火器之類的
我有查了一下法條
是說「公共場所」
那三層樓隔間的套房包含在內嗎?
如果算的話
要向什麼單位舉發?
Q2.營業登記的地址,一定是要登記在營業場所嗎?
出租房子要繳稅,這個是有函號解釋
以上兩個問題,請大大幫忙解答
如果小的有誤解法令的話,也請指正!謝謝

首先,房東對你不好嗎?

以我自己比較鄉愿一點的想法,我能花多少錢,就住在什麼樣的環境、房子
如果今天我只花了月租1萬元,那我可以接受住在一刻館

反之,如果花了5萬元,那我至少要住電梯、華廈

所以,以上很純粹是抒發一些心情罷了

講到正題吧
一般的出租套房,基本上應該是要符合消防法規的檢討,
我對於消防這塊不是很熟悉,但我應該可以確定這個房東九成沒去向地方建築管理機關辦理室內裝修申請(檢舉方向1)
一般來講,如果有辦理室內裝修,那麼消防設施一定就合格了。
再來,營業登記這個很簡單,你在xx路1號做生意,你的公司不會設在xx路2號,
所以,原則上來講,假設7-11租了xx路1號,那麼他們的發票章上面就會刻xx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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