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官員說:「大家咬來咬去,國庫增加稅收,是好現象!」

既然趙建銘咬出王建民了,還有沒有人要報料的?
2009-07-10 12:28 發佈
台灣官員真是難當啊, 每天都有人口不擇言.

之前不還有人說堵車很幸福
台灣所得稅法基本的「最低稅負」規定將於2009年生效,屆時不論美國公民或綠卡族,只要擁有台灣戶籍,其在美國及全世界的財產和收入都將併入計算,並須在台灣納稅。

只要仍保留台灣戶籍,或每年在台灣住滿183天,就被視為「台灣稅務居民」。按照新稅法,無論是美國公民或綠卡,在海外的收入、財產都要併入在台灣繳稅。

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前任會長林清吉認為,這項改變對南加州不少台灣移民影響很大。原本台灣的不少收入不用繳稅,其中包括未上市的股票收入、年終分紅股票、保險給付、居民的境外所得、在美國的薪資、股利等海外收入等,都不在台灣課稅。但新稅法是借鑑美國作法,對居民納稅的範圍重新劃定。

所以 老馬在美國家人也要準備抽稅,國庫又可以多抽稅...
藝人也該出面了... 一定一堆大排的稅務有問題
genius_andy78 wrote:
台灣官員真是難當啊,...(恕刪)


不然要官員
說大家不要咬了,
咬出來我們還要去辦,
那多麻煩啊

是不是?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earl258 wrote:
台灣所得稅法基本的「最低稅負」規定將於2009年生效,屆時不論美國公民或綠卡族,只要擁有台灣戶籍,其在美國及全世界的財產和收入都將併入計算,並須在台灣納稅。
「...(恕刪)

那可以請我的一到八姨婆
三到六舅公
通通直接放棄台灣國籍就好啦........
還可以不用繳國民年金勒..............
earl258 wrote:
台灣所得稅法基本的「最低稅負」規定將於2009年生效


早就生效了吧.
只是海外所得還沒列入. 原本預計 2009 要列入, 我記得後來又延期了.
海外收入課稅?

說是很容易啦! 課得到嗎?

kevinfiwinbt wrote:
海外收入課稅?


最低稅負制度,就是要繳基本稅額才可。

外國用非常重的罰則來管控海外收入。只要抓到一次你就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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