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上公開指摘人xxxx工讀生、蕭貪、道德有瑕疵……等等,在法律上的問題?

這幾天下來,看到很多人說下單的人是貪小便宜、蕭貪……等等,也有人封那些人是xxxx工讀生……等等。
我很好奇,如果被指責的人,去報案「公然侮辱」,會經歷哪些程序?大概會發生哪些法律問題?
如果告贏了會如何?
告輸了是不是會被反控誣告?
2009-07-10 2:06 發佈

Genius Shen wrote:
這幾天下來,看到很多...(恕刪)


今天有澤新聞
利菁說楊宗委把妹
結果就被告了....

說人家把妹也是誹謗...
那工讀生?蕭貪?道德瑕疵等等,我看應該也是很有問題

大家還是互相留點口德吧
和氣生財
不是法律專科的所以可能有錯
如果有錯的話還請指正
以我個人對法律的了解是

網路上的ID身份是虛擬的
ID可以隨時更改也可以隨時申請新的
即使你知道該ID本人是誰
但其他人不太可能知道該ID後面真正的人是誰
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

但如果你指名道姓的罵某人
而該名稱是可以被查到或被辨認出來的
或提出可以追查出某人是誰的資料時(例如中華民國總or某某商店老闆)
或是你罵的ID是被許多人所認識的
那公然侮辱就可以成立
這裡是電腦螢幕版,

可以請你去心情區發文嗎?



abcsan0820 wrote:
今天有澤新聞利菁說楊...(恕刪)


據我所知,只要覺得「受辱」,就可以提告,但是告不成會不會被控誣告?

另外,這算不算「可受公評之事」?算是「適當之評論」嗎?
Genius Shen wrote:
據我所知,只要覺得「...(恕刪)


發錯區了
這裡是電腦螢幕版耶

還有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古力菲斯 wrote:
發錯區了這裡是電腦螢...(恕刪)


總得堤防哪天有人跟我認真...
總之不要出現太多情緒性字眼就好~

懶得解釋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定義與要件
別讓人不爽就OK~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客服

工讀生

還有甚麼

鄉民嘛

15字~好煩喔XD
是不是工讀生看發文者IP阿,是不是蕭貪就直接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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