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不小心把2600元的消費卷拿去碎紙機嘎因為便宜碎紙機馬力很低.一疊紙嘎1公分多就卡住了且僅嘎出幾條線.整張卷清晰可辨識若把嘎到的地方都剪掉也只占約1/10的完整面積而且編號在紙的另一邊也沒嘎到後來在網路上查使用方法消費卷只要毀損面積在1/4以內就可以使用今天去茹絲癸吃晚餐結果被拒收,理由是合作的華南銀行發公文說不收有破損的卷不論理由真假,反正店家都怕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也算了...那這些按照內政部規定完全可以使用的消費卷.一直被拒收怎麼處理?到期限前還找不到店家收就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