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台北縣海洋祭對C字褲解禁,雖然生理上沒有認不認同的問題,但心裡面實在很不能苟同。想想C字褲那麼小,遮住的部位實在有限,個人覺得連穿幫寶適成人紙尿褲出門都會比C字褲好看兼方便。我想一般人不會穿紙尿褲出門吧?那又怎麼允許自己或其他人穿C字褲在戶外拉風呢?而且女生穿C字褲會引起男人的性衝動,那男的可以告女的性騷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