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

謝謝大家PM的範本

我朋友的事情已經如數解決
2009-07-03 12:16 發佈
這個問題我沒想過...但我還是第一...

等文生行義替你解答,他是專業的
かわいいは、正義
omgwoman wrote:
我有個朋友簡稱a

...(恕刪)


還款協議書打在google上,第一個就有範本了。

我的"專業"來自google…
---------------------------
通常借給朋友就拿不回來,除非自己本身有財力把借當送…
你今天正義了嗎?
omgwoman wrote:
我有個朋友簡稱a她借...(恕刪)



建議簽本票及分期償債協議書,
本票到期日不押,
償債協議書記的加上,
借款收迄無誤及倘一期未按期清償,即視為未清償債務全部到期。
多少錢?
阿不然你叫a用啥保管條給b 我之前査 好像用這個方法比較好``你再去查仔細點~~~
以前小弟草擬過的稿子, 或許您可參考:

協議書
立書人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丙
方」),各方因借款事宜,特訂立協議書約,同意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借貸新臺幣(下同)___________整予乙方(下稱「本借款」),雙方並確認於本協議書簽訂前,甲方業已完成本借款之交付,乙方並已親自點收無誤。
二、本借款之借貸期限為___年,自民國(下同)九十八年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乙方同意按月於每月月底前以匯款或現金分期償還甲方_______元。
三、如乙方未能於前條所訂期限返還該期借款,應於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延長借款期間。
四、乙方得在本契約期間內,得與甲方商議後調整月還款數額,或隨時提早全額清償借款。
五、如乙方違反第二條或第三條規定,遲延或拒絕還款,則未清償之本借款將一次到期,乙方應一次完全給付甲方剩餘未清償之借款。
六、乙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書之同時,共同簽發乙張與本借款同金額之本票給甲方,作為本借款之擔保,待乙方清償本借款時,甲方應返還該本票給乙丙方。
七、如雙方因本借款或前條所述本票涉訟,應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並以臺灣台北地方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八、丙方同意為本借款事宜,擔任乙方之連帶保證人。
九、為避免口說無憑,特立此協議書為據;本協議書乙式參份,由三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甲 方:
身分證號碼:
住   址:

乙 方:
身分證號碼:
戶 籍 地 址:
聯 絡 地 址:

丙 方:
(即乙方連帶保證人)
身分證號碼:
戶 籍 地 址:
聯 絡 地 址: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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