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的下午1點28分,我接到一通電話,自稱是屏東縣警察的來電~
警察問我:「妳是王先生嗎!」
我驚恐的說:「是,我是,有什麼事嗎!」
警察說:「妳的證件是不是有遺失?」~(我真的掉過證件啦但是快10年了!)
「我們警方在屏東縣這邊破獲了,以林正偉為首的洗錢集團,
受害人頭帳戶高達200多人,現場起出了你的證件,
還有二本銀行帳戶,一本是新光,一本是匯豐~
戶頭裡有七、八百萬的資金在流動,根據主嫌犯林正偉指出,
他是以一本三萬的代價跟妳購買人頭帳戶的。」
我立即回警察說:(沒有阿)
警察說:「王先生,妳不要緊張,目前警方尚未對外發表這件事,
針對人頭帳戶部份,我們做個通知,現在我問妳一些問題,
以下內容全程有做錄音。」
一、「請問妳在二月份有到過屏東嗎!」
我答:「沒有,沒出遠門。」
二、警察又問:「妳最近有申辦過電話門號之類,提供身份證影本給他人嗎!」
我答:「有,但只是改名而已。」
三、警察說:「那對了,妳有在身份證影本上寫上「僅供申辦門號使用嗎?」
我答:「沒有耶!」
四、警察又問:「那在四月二日,警方發出傳票,為何妳沒到案。」
聽到這一直跟他打哈拉 講了18分鐘多 聽了也累了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 電話
發現也有人碰到,在此提出 希望大家注意一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