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前幾天出了車禍,
簡單描述一下當時的狀況,
我朋友騎機車,對方開車要從路邊停車格開出(沒閃左轉的黃燈),
我朋友有注意到對方要開出來,所以按喇叭示意一下,並且加速過去,
但對方沒注意到,也直接開出來,所以就撞上了…
結果我朋友左手腕處骨折,開刀打鋼釘住院了一天,石膏至少要打一個月…
有請警察來做筆錄,但卻是事後才叫警察過來,不是在事發現場。
由於朋友家離上班的地方頗遠,受傷的這段時間打算坐計程車上下班,
還有日常的一些不便處的生活開銷,都打算叫對方賠償…
想請問一下,如何跟對方談賠償的問題,
或是說要在哪裡,請誰跟對方談賠償的問題,
保險公司嗎??還是警察局??
先謝謝各位幫我的解答啦~~
早就佈線地方基層單位完成
一發生車禍
哪怕是窮鄉僻壤
只要有油水撈
和解金抽點稅
怕麻煩或沒時間的肇事雙方
都得乖乖納些斡旋顧問費
看樣子競爭多了也要廣告了

何時我們可循正當管道處理事情?



CASIO WRISTCAMERA WQV-1, WQV-3
當您找我的時候,我不是正在看BS...
就是在回家看BS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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