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業主刻意拖延支付室內裝修費用要如何處理?

請有法律長才的夥伴幫忙解答!
小弟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於去年接了一個住家案子,有簽約,也註明了開工及完工日期;原合約
上有註明於裝修期間至完工驗收完成共分四次支付工程款,但是,業主因常出國為由,要求不要
註明支付時間;小弟考量因工程時間不長,且工程款不高,所以答應業主完工後再全額支付;工
程款共五十餘萬,於完工前業主前後已支付二十餘萬,但是於去年七月五日完工後,業主也搬進
去住了,但是就一直拖延付款,每每電話聯絡要求支付工程款,他就以要出國為由(或人在國外)
拖延支付;事已過年餘,至今還是未支付!
這種情況我能以"詐欺背信"或"侵占"告她嗎?
寫存證信函給對方,如果他不於理會是否能以這兩項作為控告?
2005-11-08 4:47 發佈
告刑事不會成立的,至多是「以刑逼民」看看有沒有效果,先發存證信函,表明工程已於何時完工,請他於接到存證信函x日內給付剩餘款項XXX錢及自收到存款信函起至清償日止,依法定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時間到了,就用存證信函為附件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或者是申請假扣押裁定),
支付命令確定後(或假扣押裁定收到後)就可去國稅局申請債務人的財產資料(財產及所得各一份,各500元)後,申請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如存款、房子等)。
或是假扣押也可以申請查封債務人名下的財產。逼他出來解決~~

建議您可以自已做一次流程,不難,因為這種人應該會常遇到~~



另有人覺得麻煩,所以是直接委請民間的「專業」人士去處理,討到的$$再依比例分攤~~!這有時是『奇摩子』的問題,所選擇的不同手段~~

我比較擔心的是,因為他算是"有錢人",公司也有律師!
想這種"已刑逼民"的方式應該會破功,實際上是否就以:
1、寄存證信函
2、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假扣押)
3、國稅局申請財產資料
4、法院申請執行債務人支付
是照上面的步驟既可嗎??
我的問題跟樓主可以說是相反
也來請益一下。。。

因為房子是新建案,所以裝潢是與房屋貸款一起貸款
目前貸款已經下來了,但是裝潢卻於昨天跟我說要延期
本來預定裝潢好的時間是11/20,目前要延到11/30

因為上週去看發現只有管線部分動工完畢
所以很擔心這次延期之後是不是又會超過時間

請問大家有沒有什麼建議
我應該要怎麼樣掌握進度會比較好呢
單車與貓的世界 Rainknife.wordpress.com
漫步在火坑
Kimble wrote:
我比較擔心的是,因為他算是"有錢人",公司也有律師!
想這種"已刑逼民"的方式應該會破功,實際上是否就以:
1、寄存證信函
2、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假扣押)
3、國稅局申請財產資料
4、法院申請執行債務人支付
是照上面的步驟既可嗎??


如果對方公司是有律師的(應該是法律顧問),那支付命令應該會被異議掉,那您還是起訴比較好,免得多浪費了申請支付命令的1000元。
所以就變成
1、寄存證信函
2、起訴(或是您可走假扣押程序,不過以後會有擔保金的問題比較麻煩,對方如果有錢,應該不會為了這一點錢而脫產~~)
3、勝訴確定後,國稅局申請財產資料(或者您可以先去地政事務所查您施工的房子是否是業主所有,那就直接執行房子,不用再另花費國稅局查財產)
4、法院申請執行債務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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