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北二高中和到三鶯段下暴雨,視線不是很好,很多車輛開雙閃黃燈行進中,,提醒後車注意,應該啦,,可是,就有車輛變換車道時,,就沒有明確左右閃燈就變換車道,,在(行進中)下雨或視線不清時,開啟雙閃黃燈行進,,到底對不對??
當視線不明時開啟閃燈燈(舊的車並沒有後霧燈)號提醒後方來者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有需要切換車道時應關閉雙黃燈燈號改使用一般變換車道燈號才是正確的很多人都是忘掉有開閃黃燈然後習慣性的打方向燈變換車道導致後方車不能明確判斷前車狀況如此會導致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