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頂樓的使用權之 東西被幹走了

我們家一共有五層樓 我們住在四樓 公寓式的

我媽很喜歡把棉被拿去頂樓曬太陽 有那個味道 剛好也要暑假 所以把棉被收起來

可是五樓的鄰居 也都把我家的夾子 竹竿 拿去曬他家棉被 想說鄰居算了

這次 他竟然把我家的竹竿 拿回他家自己用

我該怎麼辦 去拿回來嗎 頂樓 是屬於他家範圍嗎 還是公用的?



2009-06-27 9:40 發佈
屋頂是共用空間,但夾子竿子如果是你買的就是各人財產,你有看到他拿你們東西a回家可以


1.不傷和氣,叫他們還回物品並告知不準再拿

2.直接送他去荼桌泡荼(去警局裡泡荼)
ugk880880 wrote:
我該怎麼辦 去拿回來嗎 頂樓 是屬於他家範圍嗎 還是公用的? ...(恕刪)

就去拿回來啊!
說:啊......你曬衣桿拿錯了喔!!

不過,話說頂樓住戶本就有優先權...
因為,樓下的要用(晾衣、堆東西)時,講話都很大聲(公用...),
但是,久了,會漏水、或自己放置的東西風化......都一律裝傻。
要分攤出錢修屋頂...............那是你家屋頂為什麼我要出錢!
要請個人將變成垃圾的東西處裡掉....喔..那個東西不重要,不急啦!
所以大多數頂樓搭起來,公共水表、水塔區開放,
其他......想都別想。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gameman01 wrote:
不過,話說頂樓住戶本就有優先權...(恕刪)


這個在新大樓不一定成立吧
gameman01 wrote:
不過,話說頂樓住戶本就有優先權...
因為,樓下的要用(晾衣、堆東西)時,講話都很大聲(公用...),
但是,久了,會漏水、或自己放置的東西風化......都一律裝傻。


頂樓住戶沒有所謂的優先權,
就跟一樓住戶將門口圍成停車位同樣是沒有法源依據的。

如果頂樓需修繕可先寫出存證信函(無管理委員會的情況下),
若住戶不予配合時可先行估價再上民事法庭。

另回覆樓主的問題,
直接去拿回來就好了不是?
這時候講的是人情,
如果拿不回來就當看破一個人,
若是要請鄰居去警察局喝茶還得先提出竹竿的所有權證據, 
一根竹竿花不了多少錢的。
AllenTang3434 wrote:
這個在新大樓不一定成立吧


夢中游 wrote:
如果頂樓需修繕可先寫出存證信函(無管理委員會的情況下),
若住戶不予配合時可先行估價再上民事法庭。


注意!!
沒本事協調住戶的,也沒本事買高級社區住宅的(管理費70元/坪以上),
千萬不要買頂樓喔!因為,當萬一發生時,你會...身陷泥淖。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