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揪團] 7/4一起來市府前廣場靜坐抗議治安問題
地點:新竹市政府前廣場
時間:預定於民國98年7月4日(禮拜六) 下午1點~下午6點
希望大家能統一穿上白色的上衣,以表示我們反「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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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很多人都還不知道這個訊息,有興趣的可以點進去看看全文
而明天晚上還有一個警方跟交大學生的會前會
[轉錄]跟市警局刑大隊長見面回來了@@
不過其中有一段文字很有奧妙:
他們舉了很多以前怎麼抓的,現在怎麼樣會被社會團體抗議或是家長會怎樣抗議等等....
似乎警方也有放出 家長 是很難處理的一部份的訊息
忘了在哪一篇回文裡提到前少年隊隊長有說過
以前拿警棍把飆車的少年給 "悍" 下來
最後是賠了一千多塊錢 (不知道是醫藥費還修車錢)
還被家長唸說:飆車你開罰單就好了嘛,幹嘛打人?
(所以以後有家長說:殺人你抓起來關就好了嘛,幹嘛槍斃?也不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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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目前集會申請好像遇到了麻煩
[問題] 集會遊行申請碰上了問題
原來『集會場地同意書』是要由『法定團體』致函做申請,無法以【個人名義】去做申請。
不管如何如果您是新竹的居民或市民
希望大家真的有感受到治安問題對於自身影響的重要性的話
能幫忙多多發佈這個活動的訊息並且能親自參與
1.懇請新竹市長及新竹市高階警政單位能夠全力支持並保障基層員警值勤時的權限
與權利!讓基層員警能夠更具安全感與信心,替新竹的治安把關。
2.有鑑於“Moboo網友到埔頂路派出所抗議事件”前任署長曾經對新竹市民所做的
承諾,懇請新竹市警察局長是否能夠更確切的告訴群眾,警方是否已針對青少年
(中輟生)、不良少年、幫派餘黨所組成飆車族擬定更長久的強制取締方案。
3.我們更要求對於已無故傷人之罪犯及未來恐會再度發生類以事件的嫌犯『不論是否為未成年』必將給予最嚴厲之制裁,以儆效尤。
看完你們的訴求,
請你們不要鬧好嗎?
第一訴求警方權限及權利為警察職權行使法所明定,非地方官員有權決定。
第二針對青少年(中輟生)、不良少年、幫派餘黨所組成飆車族擬定更長久的強制取締方案,請問警方本來就有各種專案,來針對當時之重點犯罪予以防治,請問何謂強制取締方案?
第三訴求更是可笑,少年犯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等法律規定 ,對於其犯罪有所減刑,如要修法應向立法院陳情,制政府有何權利干涉立法權及司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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