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文件證明使用(公認證)

請問我台灣的護照的copy本要在荷蘭使用,要先經過台灣公證人公證->外部部認證->荷駐台認證,
但是我人在泰國該怎麼辦呢?一定要回台灣公認證嗎?如果沒辦法回台灣有其他方法可公認證嗎?
還是可以透過下列順序1.台灣駐泰辦事處公證->泰國外交部認證->荷駐泰辦事處認證,
有其他方法都可幫我列出,拜託各位,謝謝!
2009-06-22 12:02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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