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小公司有權力不按照勞基法嗎?

規模只有11人的小公司,有權力選擇不按照勞基法嗎?
目前小弟的家人所工作的場所,是一家私人獨資的傳統產業,員工人數只有11人,其中大半都是老闆的親戚…
從很久以前就聽我家人說,公司沒有所謂的勞基法這回事…
病假沒有半薪這回事,也沒有特休,過年不管人事行政局公布幾天,永遠都只有三天(大年初一~三)…
勞健保投保額度永遠採用最低的那一級(一律報薪資所得17280,其中還包含1800伙食費)…
薪資發放方式也很奇怪,譬如說月薪2萬好了,公司會轉帳17280,之後再給現金2720…
雖然拿到的薪資總額是一樣的,但是依照新制的勞保…退休金會有影響吧?

我家人在這家公司已經待了七年多了…最近我家人因為生病住院,目前住院1個多月了…
自從請假住院開始至今,公司就沒有發放過一毛薪資…
打電話去公司向老闆詢問,老闆的回應是我們沒有所謂的病假扣半薪這回事
我就說,可是勞基法規定不是病假應該有半薪嗎?要附證明的話,我們可以提出診斷證明、住院證明等等…
老闆說,那個半薪是勞保給付,跟公司無關…況且,我們小公司,不需要遵從勞基法規定…

不知道版上先進,對於這樣的主張,是否合理合法?
有什麼管道可以支持該公司老闆說的論點?
2009-06-21 2:26 發佈
可以去申訴阿~不過申完訴應該也不用做了吧
小公司很多就是這樣~覺得差 就不要做啦 去大公司吧
小三の目では盲目のスタンプを見て
這部分我想很多家中小企業都是這樣作的吧?
你說的17280其餘以現金發放的部分我好朋友公司也是這樣的------這一切應該是為了逃漏稅
更扯的是.......
某些員工明明已經待了好幾年了
並不是以全職領薪制度
而是以
底薪300/日(假設)x27.5(扣掉每月原本該上班的周六半天的天數)=8250
接著以下是以有上班的天數計
技術加給150x17日=2550
職務加給300x17日=5100
扣掉勞健保260+236=496
另外領現金的部分是全勤獎金
跟伙食津貼加一加也才2000左右
一個月怎樣都領不到20000
以上是最基層的行政人員

有些部門強制輪休
一個月不到15000
現在感覺無薪假是資方任意使用的籌碼了

我也很想知道這樣真的對嗎?
如果提出告訴會將當事人公佈嗎?

很愛惜自己用的3C隨身物品 故割愛時狀況幾乎是保持完好的 台南市可約面交取貨
你能怎樣??

台灣對資方就是不敢開刀

做的好的就叫企業

不好就叫公司

他還認為他發你薪水 就是天大的恩惠

跟他講勞基法 你想造反阿

EDC79 wrote:
規模只有11人的小公...(恕刪)
不滿意可以離職
臺灣老闆:發你薪水賞你飯吃你應該要感恩我了
還跟我計較薪水要怎樣才合理...

政府:請大家跟老闆一起共體時艱,(雖然老闆吃肉你吃骨頭)

人力銀行:請新鮮人要有沒薪水也要做個觀念,將來才會比別人有更多的籌碼

如果你能整合以上三個說明,你就會發現小企業不按勞基法沒啥好意外的
大企業也是常常走偏門。
找民意代表幫你出頭啊
永利 wrote:
找民意代表幫你出頭啊...(恕刪)


人家公司有11人,排除樓主家人,有10人...

10人的親友團與1人的親友團,那一邊"票"多
EDC79 wrote:
規模只有11人的小公...(恕刪)


現代人!告就對了............
只要不按法來走,就是告...........但會不會贏我就不知道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感謝企業主提供機會給父母

人力銀行關心你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