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減刑的年紀應該降低到15歲!!!

現在的資訊發達與充足讓

許多青少年已經有足夠的管道可以辨證他們的行為.

現在許多的強姦犯 殺人犯 殺親案 詐騙集團 販毒集團 飆車族 暴力討債集團 的首腦

都是未滿18歲的青少年在足夠的認知下刻意行使的.

不過在現在使用幾十年的法律下已經和目前的少年犯罪事實脫節

為甚麼現在少年犯在心智與知識已經比20年前的成年犯都充足的條件下還要受到保護.

應該要降低少年犯減刑的年紀, 讓社會有賞有罰, 不然有少年犯會日益增加.

2009-06-18 10: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年紀 15
15歲夠嗎?
現在15歲的國中生都在跑夜店了耶!

asdfg1105 wrote:
15歲夠嗎? 現在...(恕刪)


這算贊成吧

可惜會想贊成的人應該不多

都沒看到有立法的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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