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深夜我的一台心愛的老爺車停在路邊,遭一個喝醉酒的人給撞爛了

,後來有報警並釐清責任是對方的錯,對方本有請修車廠的人來修,但修車廠的人一看到車子馬上說根本沒辦法再修了就走人了

,因為車尾已經都扁了,車身也變形車門都打不開了,車頭也因強烈撞擊力被推撞到前車,引擎蓋折成兩半,車頭也嚴重毀損

.現對方希望以殘值3至4萬賠償,但........被推撞的前面那台march小車進保養場修理車尾也花了約5萬多元....而我的車是夾在中間的那一台..........天阿!

太過份了,被撞到全爛的車竟然比只撞到車尾的車賠的還要少,3至4萬即使買到的中古車,不大修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