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如題目的 : 避免青少年不怕犯法或成為幫派或有心人士利用充當打手說明 :現在青春期的年青人都越長越高(175cm平均身高) , 越來越壯 ,就算是你今天多有社會經驗或者嘴砲功夫一流的 ,如果不小心惹到或青到一些心智有問題的一整群 , 一律先被處以棍刑再說 ,能夠保命被打成殘廢就算你運氣好 ,所以最近的新聞不免讓人心惶惶 , 加上警方沒有一套具體的方法讓人民安心 ,所以嚴刑峻法可能是我們最後一道的保護
ALPHAVILLE0215 wrote:我認為將十八歲降至十...(恕刪) 我也覺得會有一些衍生出來的問題這個比較麻煩可能需要詳細的評估會比較妥當不如將飆車、非法持有武器、蓄意傷人、吸食毒品這一些罪行修法不受18歲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