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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抓到犯人都要帶頭套或是安全帽?

敢殺人,敢搶劫,
為什麼不給他公開於世??
很納悶!
2009-06-15 12: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犯人 安全帽
應該眼睛貼一條衛生棉走出來就可以了!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win751112tw wrote:
敢殺人,敢搶劫,為什...(恕刪)


很簡單

除非是現行犯

不然還沒有確定判刑之前怎麼可以侵犯當事人的人權?

如果抓錯怎麼辦
因為人權保護法通過了

他目前只是嫌疑犯 還沒定罪 所以還是要保護他的人權

如果將他容貌公佈 到時後警察要是抓錯人 他的下半輩子也被毀了一半

避免這種情形發生 所以要戴頭套
這就是人權
他們有啥資格要人權
付出真心 才會得到真心 卻也可能傷得徹底 保持距離 就能保護自己 卻也註定永遠寂寞
jamisonchen wrote:
這就是人權他們有啥資...(恕刪)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各大政黨所提倡的.

我也覺得這種人不該有人權的.

不過,再來個大法官釋憲,她們還是有人權.

"人權"
人權保護了自己,也保護了嫌犯!
哀哀!
如果確定沒抓錯人,真希望帶出來給記者拍照,
讓大家知道是誰這麼可惡!
1.判刑成立前,無罪推論,真的人是他殺的,也等法官判刑確立再說
2.怕被劫囚,混淆戰術
3.怕被打死,死無對證!全部犯行推給以死之人,(蘇建和案)...個人猜測別無他意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戴安全帽是因為怕他們自己用頭去撞牆吧…
刑事訴訟法裡面有說到:
在未經司法審判前都是無罪,也就是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
很扯沒錯,可是在判有罪之前,法律上必須保障他的種種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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