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的討論題目讓我想到楊振寧先生跟翁帆小姐那我也只知道82歲的楊振寧先生, 娶28歲的翁帆小姐為妻,但是翁帆小姐的父親翁雲光先生(65歲)如果也娶了18歲楊振寧先生的玄孫女 。那在下有幾個疑問1.這兩對夫妻互相該怎麼稱呼?2.這兩對夫妻的小孩互相該怎麼稱呼?(以婚後有新生的子女為準)3.這兩對夫妻的小孩怎麼稱呼對方家長?
這個後者結婚的是不成立的...婚姻關係會被撤銷民法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啊!!!我認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