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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分期扣款 無預警取消
為導正金融秩序,行政院金管會發函各金融機構,全面取消信用卡分期扣款機制。剩餘款項消費者需用繳費單逐月繳納,全國數百萬卡友權益受牽連。有卡友不甘無預警權益受損,一怒向消保官告狀要求主持公道。
在大學服務的林小姐,去年7月底在網路上購買某知名三C賣場訂購新力牌數位相機,定價1萬4400元,約定以台新銀行信用卡分12期扣款。
她說,半年多來付款一切正常,但最近突然接獲署名「台新資融公司」寄出的一紙聲明,無預警的告知,自今年3月16日起,台新資融公司無法再接受以信用卡支付分期付款。剩餘的分期款項,需用信中附上的繳費單,每月自行至金融4機構繳款。
林小姐不滿地說,當初購買時已簽署契約,如今,業者怎麼可以片面強行變更付款方式 她認為,台新資融公司此舉,嚴重影響自己消費權益。為此,她附上當初簽署的分期付款申購契約書,以及台新資融公司寄給她的「繳款方式變更通知書」,向台北市消保會申訴。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黃鈺生說,林小姐的例子不是個案。刷卡購物分期付款,已成許多民眾生活的一部分,但發卡銀行為節省成本,多另外成立所謂「資融公司」,處理分期付款業務,原發卡銀行在消費者購物時,就已「銀貨兩訖」,剩下付款問題,都交給資融公司處理。
但資融公司妾身未明,不是金融機構,卻從事金融業務,原本就違法。金管會因此全面發函各金融機構,令資融公司不得為特約商店。也就是說,這些身分不明的資融公司,今後不得再代金融公司收錢。
因此,先前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購物民眾,最近都陸續收到資融公司寄來的「繳款方式變更通知書」。黃鈺生說,信中多表示,「因信用卡相關規範修訂」,自某時間點起,無法再以信用卡支付分期付款。今後,消費者需改採郵局劃撥、銀行轉匯、提款機轉帳等方式付款,造成消費者不便。
PCXXX跟奇X 的 24 期 vx 36期分期付款大概也就此落幕了吧~~

PERON說:這主題有討論的價值,唯標題不妥,故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