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帶著女友參加一個朋友的慶生飯局,吃完買單時平均下來一人是350元!
我跟女朋友兩個人總共700,因為女友還有消費卷沒花完
我叫她出700消費劵〈想趁過期前趕快花掉〉,之後我把1000元現金給她!跟她解釋
這頓飯我請,多的300不用找給我。但她卻認為她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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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想法是:如果她今天只付自己的350,700-350=350,她應該有350
而不是多賺300元。我跟朋友解釋給她聽,越講我火氣越大。感覺自己花了錢
還被說我佔她便宜。可能是我解釋的方法不好懂!所以想問一下大家如果發生這樣的問題
會怎樣跟她解釋!簡單一點的最好。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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