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我老婆貸款買了一間房子,去年我跟我老婆討論後決定將房子賣掉<<因為有兩個小孩還要繳房屋貸款壓力不小>>
然後我跟我老婆說還清貸款後把所賺的錢就給她弟去買房子<約130萬>當頭期款.
不爽的事情發生了,今年要報所得稅居然就多出一筆老婆賣房子的所得稅要繳<約1萬>
當然我老婆就說你順便把這筆繳掉,因為他弟現在沒工作<自己離職不想做>我說請你弟自己繳因為錢都給妳弟了為什麼我還要幫他繳稅呢?再來我老婆當然也市不爽啦!!!
請問我該出錢幫他弟繳嗎?



weimingyu wrote:
一一" 為什麼你們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