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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的算法~請專家解惑?

小弟於去年五月十號到職 到職日 為 五月十號 後來因為家庭事業 不得以得回家幫忙家務
所以于今年的五月底打算離職 月中以詢問特休假的問題 結果 人事告知 特休假只有三個小時...
詢問算法 為 滿一年7天 7*8/12個月 所以 五月離職 就是只有三個小時 請問 這樣的算法是對的嗎
因為已經快到月底了 沒休假的話 是否會算薪水呢? 請專家來幫幫我??
2009-05-27 12: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算法 專家
滿一年以上 有七天年假吧..........
只有三個小時是有點誇張.......你可以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應該是要假設你不會離職的狀況下.
從五月十日起.給你四天特休假 .到十二月底止
算法:7天假/12月*7個月(算到十二月剩餘7個月).(隔年一月一日起就正常給一年7天假)
所以你被拗了..
至於能不能換現金....以實務來看.有點困難..有假就休吧..
恩 我也是這麼想 本來也不想去計較這些有的沒的 當初打給我說薪水是兩萬八 隔天簽約時 故意把薪水單留到最後簽約 然後才跟我說 薪水是兩萬五....當時想想 反正有學到東西 公司狀態良好每年調薪的話 不差那三千塊
結果 做了一年 看了一年 覺得公司完全沒發展性 還不如回家作 就開始過河拆橋了....
所以 照3233大算的 比照勞基法規定 是七天 但 如果照企業的比例原則算法 是四天摟?
ghgtgfgb2003 wrote:
恩 我也是這麼想 本...(恕刪)


我的就是勞基法的算法
四天特休假,是從你五月十日滿一年起,計算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止,而明年一月一日起,依然會給你七天。
而以勞基法規定.沒休完的特休假.
除非是公司要求你們不能休,才會折算薪水給你.
如果是自己不休的話,那你就算是自己放棄你的權益。
恩 當初本來就是要把我最後的三天假給休掉 請我們公司主管送審批閱 結果害主管換來老闆的一頓臭罵
也就不了了之 主管也不想管這種事 只叫我如果很計較這三天 就自己去查勞工局 他不想管
所以 事實就是 我有四天的假期? 但是 休特休 不是建立在勞資雙方溝通方面 如果資方不同意 又該如何處理
因為 只剩三天 我不想去上了 說真的 浪費時間....
大多數(我待過的公司都照法規走)的算法 : 去年五月到職,12月底結算
7*(7/12) = 4.08 ← 這個是到去年底的特休
有些公司是當年度就得休完,有些是隔年的某些時間前要休完
看公司規定

去年的不算,純算到今年五月為止
7*(5/12) = 2.08 ← 這個是純算今年到五月為止

反正不管怎麼算,做了一年左右
也不會只有 3 個鐘頭, 3 天還差不多

第二年的1月1號開始就是七天起算
什麼時候離職就照比例算,有多休的部份就照比例扣薪
都沒休的話就是都該你休的

3小時那個叫他把算法表列給你順便簽名蓋章以示負責一下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勞基法第三十八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五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勞基法第三十八條之特別休假,依下列規定:

一、計算特別休假之工作年資,應依施行細則第五條之規定。
二、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
三、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從上述法令,你的年休假應該是七天(service period:5/10/2008~5/31/2009),除非貴公司先挪用你的年休抵今年農曆年的連休。
總之,別自己瞎猜和亂問人。先和貴公司人資同事確認年休計算法,如果和法令有牴觸,別忘了證據要具體取得後再向勞委會申訴。




注意:勞基法年休假並沒有"按比例"給予的規定。所以上一樓說的是別家公司的算法,貴公司年假給法應該不能低於法令死豬價。
ghgtgfgb2003 wrote:
恩 當初本來就是要把...(恕刪)


我個人覺得.就算了吧..
反正明天就端午連休假期..
頂多星期一去收東西,
跟同事吃個飯.說bye bye.
也許以後這些人脈你用的到.
祝好運.
sanfel wrote:
大多數(我待過的公司...(恕刪)

恩 感謝 SAN大 因為這是我退伍後第一個工作 不想計較太多 是上面太過分 所以才...
了解 我會試試看您的方法 這應該也是最後一步吧..畢竟 這招下去 可能會...

Natalie2009 wrote:
勞基法第三十八條:勞...(恕刪)

Natalie大 這是我們公司的算法
滿一年之後的七天 7*8小時/12個月 =4.66XXXXX/一個月
又 我是五月十號滿一年 所以一年後以 五月十一號 到 五月三十一號 共計二十天 所以為2/3個月
4.66XXX*2/3=3.0XX個小時 這是他的算法

回peng3233大
本想不計較 但是上面真的吃人夠夠 我才 至於端午節休假~哈 我沒得休 因為我要上夜班
剩下 明後兩天夜班 在來放一天 31號早班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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