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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站上法律達人 本票經法院裁定後 再來該怎麼做呢?

事情是這樣的:

我持有債務人親簽的本票及當初出貨給他的出貨單(也有親簽)

現在本票已經法院裁定了

下一部該怎走?

句我所知他沒有可以扣稅的收入

也沒有財產

雖不多(不到10萬)

但也是我賺來的 又不是中樂透

這樣可以告他詐欺嗎

煩請站上達人協助
2009-05-22 17:48 發佈
告他詐欺好像不行吧~

而且就算告他詐欺 他也沒錢還你 哀 最近我也為了告人在煩惱
有強制執行的名義
就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然後看法院怎麼挖出他的錢給你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持有...(恕刪)


那...他現在住的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

這先去地政事務所查清楚先

下星期一再去吧

慢慢玩...







對了

你的判決確定書拿到了沒啊???
發財猴 wrote:
那...他現在住的房...(恕刪)
判決確定書??

我目前是只有把它的本票拿去法院裁定完成而已
一般刑民事的官司結束後

只要雙方在一定的期日內

雙方都沒有提出要上訴的話

法院都會各發一張給雙方當事人




在民事上

勝訴的人

等到要向敗訴方請求付款時

會再拿著那張去向法院聲請要強制執行

但有的並不會急著做這動作
發財猴 wrote:
一般刑民事的官司結束...(恕刪)


不懂不要亂回答,

本票裁定收受後,
如無於10日內提抗告且成立,
債權人即可有確定證明書,
債權人可以此為執行名義向財政部調閱債務人財產,
並向地院執行處聲請執行,
建議債務人如無財產先向地院執行後取得債權憑證,
待爾後債務人有財產時再執行.


詐欺是否成立取決當時行為是否符合詐欺罪之構成條件,
一般商業交易除非能證明債務人施行何種詐術,
讓債權人陷於錯誤判斷而交付財物,
不然很難成立.
很抱歉,發文錯誤,自動刪除,請見諒。
弱弱的補充一下,裁定,不需確定即有執行力。
所以拿到本票裁定後,無論有沒有拿到確定證明書,皆可執行。
台中小康 wrote:
不懂不要亂回答,本票...(恕刪)




我說的是一般都會給那個東西

是依自己走過的部份來跟他說

我是在刑事部分結束後拿到那一張

再去打民事官司

打完民事官司後

再收到一張

等過一陣子後

才向法院提出執行




我可沒回票據的部份

因為票據的部份我不知法院是如何處理

所以我也沒跟他講

但我不知道你在激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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