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莫名其妙的被警察通知說我擦撞到路邊的車子(我騎機車),約我跟對方一起去看監視器,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只有對方的車頭一點點,然後我騎車騎到一半剛好停在他車子的旁邊(監視器只拍到我半顆頭),畫面中我好像是停下來回頭看了一下我的車後輪,然後我再轉頭確認左後方沒有來車後就騎走了,對方說看了一整天只有拍到我有停在他車子旁邊(問題畫面只拍到他車頭一點點),然後我們出去看了雙方的車子後,我的車絲毫沒有損壞,他的車是後照鏡掉了,加上車門長長一條一公分寬的刮痕,對方一直仔細檢查我的車,最後說是我的菜籃去刮到他的車(他說我菜籃有受損痕跡,菜籃都裝幾年了.. = =),可是我把機車貼在他車門上,菜籃還離車門有五公分左右的距離,根本踫不到,然後他們又說我撞壞他的後照鏡,可是唯一高度符合的機車把手也都完好無缺,對方好像認定就是我肇事的(可是明明就不是我),請問在這種監視器無法完整證明的情況下,對方還能用什麼辦法?
孬豬 wrote:
反控告他誣告......(恕刪)
DEAR:
對方都還沒提告咧,怎反控告呢?
Dr.SEAN wrote:
一切交給司法調查
...(恕刪)
DEAR:
這又不是啥大不了的案件,司法不受理小案,你又不是不知道!
只是很單純的民法侵權行為而已啊!
美味曼波魚 wrote:
昨天莫名其妙的被警察...(恕刪)
DEAR:
同前留言,不用理他!
反正,對方要把不明受損(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受損),算到你頭上!
他應該玩不出什麼把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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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類似這種硬坳或詐騙敲詐的滿多的 保護好自己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