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請大家幫我算算這稅法問題嗎?

甲與乙結婚.有一女丙.今丙女與A結婚.若甲於97/1/5贈與A 800萬元.且已繳納贈與稅
145萬元.惟甲魚98/1/25亡故.留下遺產5000萬元.試問:
(1)若乙主張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時.應納多少遺產稅?
(2)繼承人如未於完納遺產稅且取得繳清證明書後一年內將請求權金額財產移轉與乙時
請問應追繳多少遺產稅?

聽過很多答案
都不太一樣

還有想請問
最後的應納遺產稅
到底可不可以與已納贈與稅145萬扣抵呢?

麻煩各位
2009-05-21 20: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稅法問題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