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友人因創業向某大學租下學生餐廳之攤位..
主角是 二房東(向學校標下整間學生餐廳再分租給各攤商) 及友人
友人抱怨最近幾期電費異常..向台電查詢之後發現..電費被二房東賺了一手..
台電網頁上清楚表示..意思是各級學校不論使用多少度數..均以最低單價計費(每度2.1元)..
然友人從進入該校經營開始..每月電費最低還要3.2X元/度..
3月份甚至每度4元..每個月來一次浮動電費就對了..
而二房東表示..電費是以電力公司為主..沒有賺一毛錢..
但請他拿出單據卻又藉詞推託..
友人已正向電力公司列印帳單來查證..
倘若二房東真的有賺所有攤商電費的差價..
請問網上各位大大..二房東是否有觸犯法律上的任何嫌疑??
還請各位大大不吝回答..
小弟在此先向各位大大感謝了..
-------- 0522更新 --------
友人的隔壁攤商向學校總務處查詢後發現..
總務處將每個月電費結算並向二房東收取..
二房東再灌水向各攤商收取..
(以3月份為例..總務處結算電費為5千多..二房東卻向各攤商收取共近萬元..卻向各攤商匡稱沒賺半毛錢..學校收多少..他就收多少..但今日才發現不是如此..)
租賃契約內..載明..水電等費用依全校實際水電度數平均計算..
3月份學校電費為3.28元/度..二房東卻在明細表上標示4元/度..(偽造文書??)
1.是否有不當得利的疑慮??
再..因有高中生會到該校參觀..並在校內用餐..而餐券方面..二房東卻又謊稱..對方學校銷帳須有三聯發票..
便要求攤商自行收集三聯發票並統一報該學校餐廳的統編..並還要扣攤商5%稅金..
事後發現..學校銷帳不需用到三聯發票..三聯發票是報稅用??
2.二房東是否將向攤商扣5%的稅金放到自己口袋??卻也沒有銷帳或報稅用??
租賃契約內..場地維護清潔費XX萬元整(實際上是租金)
卻又在契約中要求..清潔需自行負責..甚至清潔工的薪水也由各攤商平均支付??
哪來的場地清潔維護費??
3.二房東是否有逃漏稅之嫌疑??
還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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