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是再說一下我現在的狀況!
我是替代役,目前在保一總隊大湳營區受訓中,
2009/05/04時申請停役,現在是在等待他們安排複檢,
我是用台大醫院「脊椎側彎」的證明申請停役的。
當初在台大檢查時,照完X光,回到醫生那,很快就跟我說是幾度、並且馬上開證明給我了。
停役的作業程序:
複檢醫院收到主管機關傳真於2日內排定複檢時間,對於各項疾病之複檢作業應於14日內完成,但須特殊檢查之病症依實際檢查時間計算。並於複檢鑑定後10日內開具兵役用診斷證明書送主管機關審核。
請問:
1、我的病因是「脊椎側彎」,上述所說的,開具診斷證明書的話需要用到10天,我需要那麼久嗎?
2、之後的主管機關審核,大概需要多久呢?
3、如果經過審核,核定停役後,是不是會開停役證明給我呢?由服勤單位的長官拿給我嗎?
4、有了停役證明後,不是還要改判體位嗎?聽說這個程序會拖非常久?
5、在這個時候,我是要待在服勤單位等,還是在家裡等呢?
麻煩有成功停役過的學長,幫忙解答一下無助的我吧~~<(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