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長有經驗嗎?複檢後,核定停役的問題!

各位01的大哥,不好意思…我又來麻煩各位了

還是再說一下我現在的狀況!

我是替代役,目前在保一總隊大湳營區受訓中,
2009/05/04時申請停役,現在是在等待他們安排複檢,
我是用台大醫院「脊椎側彎」的證明申請停役的。

當初在台大檢查時,照完X光,回到醫生那,很快就跟我說是幾度、並且馬上開證明給我了。

停役的作業程序:
複檢醫院收到主管機關傳真於2日內排定複檢時間,對於各項疾病之複檢作業應於14日內完成,但須特殊檢查之病症依實際檢查時間計算。並於複檢鑑定後10日內開具兵役用診斷證明書送主管機關審核。

請問:
1、我的病因是「脊椎側彎」,上述所說的,開具診斷證明書的話需要用到10天,我需要那麼久嗎?
2、之後的主管機關審核,大概需要多久呢?
3、如果經過審核,核定停役後,是不是會開停役證明給我呢?由服勤單位的長官拿給我嗎?
4、有了停役證明後,不是還要改判體位嗎?聽說這個程序會拖非常久?
5、在這個時候,我是要待在服勤單位等,還是在家裡等呢?

麻煩有成功停役過的學長,幫忙解答一下無助的我吧~~<(_"_)>
2009-05-17 13:22 發佈
1. 診斷證明最後是以三總的為準,安排複檢兩次,過了就會開證明(個人經驗)
2. 確定以後會馬上開給你,直接拿回連上給你們輔導長,叫他寫資料送上去(這個是輔仔跟連長的事情,跟你沒關係了,叫你們輔仔趕快寫一寫送出去就對了)
3. 公文流程大約是兩個月吧,確定通過以後,電文先下來,就直接跟連上說拜拜走人了
4. 停役證明我記得是等連上通知再回去拿就可以了~
5. 再記得去公所報到就行了。
6. 千萬記得,走之前要挖個大洞給你們連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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