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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之後前公司才要求簽保密切結書??

小弟4月底離職

那時候公司沒要求我簽啥保密切結書

我只寫了一張離職單 上面也有簽名....

還有把要交接的東西資料給下一個人

不過到現在都過了10幾天了

想說4月薪水應該也要給了 去刷本子才知還沒給...

去詢問後 跟我說 要等前一個交接的簽一份啥交接文件確認 還要我簽啥保密切結書...

才會發錢給我.......

可是我們是小公司 沒幾個人..我想也沒啥秘密好洩漏

且 我都離職了 我還需要去理他那一份 切結書嗎 畢竟他再我還沒走的時候沒拿給我簽

我都已經離職好幾天了才要我簽 且才要發給我錢......

我家人是跟我說 不要亂簽東西...

所以想問各位 我真的需要去簽那種東西嗎....???
2009-05-13 9: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公司
勸你直接打給勞工局比較快,

直接問他們說離職公司要求簽保密、不簽就不給錢,

讓他們回答你是正常還是不正常,

或是教你該怎麼做。
走都走了,還出保密切結書,擺明是要整你

一切都不要簽,簽了搞不好更拿不到錢

不給錢就找勞工局申訴

找民意代表出面也可以

什麼"好"公司?
ufjk0816 wrote:
走都走了,還出保密切...(恕刪)

噓~~要保密
我以前有跟你一樣的情形,當時雇主要求簽切結後離職,

我那時候是沒有多想簽了就走人了,錢還是有匯給我,

那份保密一般大綱就是有兩條:

1.不可以洩漏公司客戶、重要資料等機密。

2.三年內不得從事雷同相關工作,防止洩漏機密或技術。

就算簽了,你要做他也查不到你,除非你太誇張...。
基本上你應該很難不簽

除非你不要錢

這找勞工局不一定有用,民代更沒用

私人公司誰在怕民代

樓上說得沒錯

除非你對原公司的業務衝擊太大

否則基本上不回執行

這是競業條款,基本上是公司的一重保險
2.三年內不得從事雷同相關工作,防止洩漏機密或技術。


其實我一直在想這個...
如果你是硬體工程師...
那可能你做來做去都是差不多的工作....~~
這樣是不是等於就..........
除非不工作吧XD
其實就看你有沒有本事衝擊到原來的公司

如果有,你可選擇不簽,拼且技術轉移到新公司

如果沒有,那就簽吧
Jungchu Hsu wrote:
其實我一直在想這個....(恕刪)


那是沒什麼用的條文. 沒什麼影響.
如果對方要求你不能上班, 他們就必須要付你這段時間的薪水才能要求你不去該公司上班.

一般來說是寫好看的, 在實務上, 真的願意付這筆錢的公司可能 1% 都不到吧.
jillstally wrote:
我以前有跟你一樣的情...(恕刪)




恩恩 我也是怕有類似 大大說的第2條

畢竟老闆 不是第一天認識他 他為人我很清楚

就是怕簽下去以後他哪天想到來搞這招


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還是多小心微妙 到時候 看看內容寫些啥再決定簽不簽

反正不給錢就找勞工局申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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