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花蓮人)的朋友(A男)24歲,最近交了人生第一位女朋友(A女)30歲左右!目前極為熱戀啊...
但他這 A女 據說已經有離過婚,外加有一個小孩今年8歲。
昨天聽(B男)說,前陣子這位A女坐火車回到台東的前夫(根據女方說法,不是個很好的人...)家看小孩。
但因當天他們(A.B男)有聚會,B男原本好意要撥手機給這位 A女 ,詢問她是幾點到火車站要順道接她去參加聚會結果這位A男卻在B男尚未撥電話給A女時,打電話給B男說請B男用傳簡訊的給A女,因為她在前夫家不方便接男生電話。...............疑問!
再來,當問到(A男.A女)將來有何打算時...(都已見過雙方家長)
A女卻回答當初離婚時,前夫與她簽訂協議,女方必須等小孩成年,也就是18歲。才可交男朋友,甚至結婚...
若違反規定,將喪失看小孩的權利..............................最大疑問!
煩請各位大大網友,給個答案或建議!
我們身為A男的朋友該怎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