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中有老人 我常需要載送老人上醫院 請聽聽我的心聲

**本文歡迎轉載**

寫給衛生署

本人經常載送重症至親到高雄燕巢義大醫院(區域教學醫院)就醫
在高雄義大成立之前,我們只能選擇到更遠的高雄長庚或榮總
但是這兩家醫院病患超多,醫護人員給我們的感受就是不夠重視病患與家屬
本來我們也可以選擇署立旗山,但是那邊的設備與醫師素質實在不太令人放心。

選擇義大醫院有四個原因:
1.聘請的醫師學經歷較受人信賴。
2.設備較為齊全與先進。
3.病患看起來不是太多,醫護人員較能全力照顧。
4.交通便利。

大家都知道規模不夠大的醫院,很難相信他會有較好的醫療儀器與人力資源。
我們也希望旗山、美濃一帶能有像樣的大醫院能夠選擇,
可是成立醫院要有雄厚的財力,要有強大的企業管理能力,才能建立起一定規模。
而且要有一定的市場利基才能支持大型醫院生存。
考量規模與偏鄉地區的市場利基,能夠而且願意做這樣投資的,往往只有大企業。
一般的中小企業主或醫界大老只能辦辦中小型的地區醫院。
而這些中小型地區醫院之服務品質良莠不齊,甚至還常傳出經營危機。

日前,看了網路相關文章
小弟我滿腦子既是驚喜也充滿疑惑:
1.外國醫學院學生 回國後 真的願意下鄉服務?

2.外國醫學院學生真的下鄉當住院醫師後,根據一般人的觀念,鄉下醫院品質就是不太好,
那麼帶領他的專科醫師如果也是醫術較差的,那不就更令人擔心?

3.一般來講,鄉下醫院的規模不夠大,醫療設備總比不上規模大一點的醫院
外國醫學院學生下鄉之後,就能改變這種狀況?

4.外國醫學院學生在鄉下醫院歷練蛻變為專科醫師之後,還會繼續待在鄉下嗎? .


政府若真有心提升鄉下醫療水準,就請聽聽個人以下建議:
1.扶持企業家在偏鄉地區創辦具有一定規模的醫院(區域教學醫院)。
(土地徵收或出租、營業成本之補貼)

2.補助或成立醫療專用公車,方便病患就醫。
(不是每個病患家屬都有閒有錢可以專程載送)

3.針對規模小於一定程度的地區醫院,予以汰弱存強。


此外,醫師素質之提升,也是提升偏鄉地區醫療水準不可或缺一環。
要提升醫師素質,個人認為養成制度之重要性遠高於良性競爭。

外國養成制度之優劣難以掌握,故需要一公平、合理之初步檢驗機制。
本國養成制度之優劣較易掌握,惟百密必有一疏,故亦需一公平、合理之檢驗機制。

有社會賢達建議以下三道篩選機制缺一不可:
1.學歷認證:對外國養成制度之初步檢驗。
2.國內實習: 為養成制度之一部分。
3.提高鑑別度的國考:對本國外國養成制度之總體檢驗。

當今日益惡化的醫病關係中,病患對醫師的信任逐年下降
要增進信任關係,具公信力的篩選機制是必要的
希望衛生署在醫師法之修正上 能考量一般民眾對醫界信任感之重要性。


最後,針對醫療國際化,個人也有點看法:

1.政府應鼓勵醫界向外推銷本國醫術,吸引外國醫師來台付費學習。
2.政府應鼓勵醫界延聘優秀外籍醫師,來台指導以促進本國醫術之提升。
3.政府應輔導醫界適當向外招攬顧客,避免排擠醫療資源,以保障本國民眾就醫品質。
4.政府應正視醫療服務山寨化之隱憂,避免全球化唯利是圖之負面效應染指醫界。
2009-04-27 5:52 發佈
或許立意良好,但沒有利益的事誰會努力去推動?!(實際面)

做事的人無法出頭天,做人的人平步青雲~不管政商軍皆如此!



swinhoe_temp wrote:
寫給衛生署本人經常載...(恕刪)


大大 您說的比較中肯

機油大大 自爆又改標題
MOBILE01 管理員 還是佛心 不按版規處理
嗚嗚哈哈 wrote:
做事的人無法出頭天,做人的人平步青雲~不管政商軍皆如此!...(恕刪)

唉~
所以和現實妥協是必要的

不知道醫界金主有沒有觀察到
高鐵開通後 加上國道三號等交通網的形成
民眾挑選醫院的標準更高了

一個在非都會區的大型醫院(區域教學等級以上)
肯定會吸引民眾的眼光

對公眾言:
只要交通便利,醫院夠大,我幹嘛往都會區擠

對醫護人員言:
只要交通便利+提供膳宿,而且病患不會多到看診看到爆,我幹嘛待都會區的醫院


與其各自開家不大不小的地區醫院 彼此惡性競爭,還得承受A健保、設備不齊、人力品質差一截的惡評
醫界大老與其金主們,不如集中力量,開間大的吧。

不要再去搞健保 搞階級複製了 拜託一下 好嗎?



Hard a port ! Dont`t Mess With Texas
monmon wrote:
自爆又改標題...(恕刪)

感謝他 讓我有練習作文的機會
感謝他 讓我有正反思辨的機會

他好像很喜歡引用 轉載 台生會的文章?
Hard a port ! Dont`t Mess With Texas
swinhoe_temp wrote:
感謝他 讓我有練習...(恕刪)


MOBILE01管理員果然是公正無私的
請大家一定要遵從版規
機油大大轉的怪文 已依版規處理了
本文已寄至衛生署署長信箱



副本亦抄送給高屏地區諸位立法委員
Hard a port ! Dont`t Mess With Texas
效率不錯,今天已經回覆部分訴求,轉貼如下:
=================================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所提持國外醫學學歷學歷認定問題一案,回復如下:
一、查符合醫師法第2條至第4條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考試;又查醫師法第4條之1之規定,以外國學歷參加考試者,其為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應先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始得參加考試。是以,依前揭所述,持非本國學歷來台參加醫師考試之醫學系畢業生,仍應依前揭規定辦理,並經參加本國醫師考試且及格,及依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始可於本國執行醫療業務。
二、次查,國內各類醫事人員之培育,係採取總量管制措施,為避免醫事人力供需不平衡,造成醫療人力資源之浪費、不當誘發醫療需求及影響醫療服務品質,西醫師之培育,以每年培育1,300名醫學生為上限(含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之名額,惟不含僑生等特殊管道之招生名額約130名)。中醫! 師及牙醫師雖無總量管制,但其類科之增設調整系所學位,需經教育部與本署等相關單位召開跨部會會議進行專業審查會議等,藉此管控醫事人力培育。
三、按醫療業務攸關民眾身體之健康與生命之安全,因此以醫師作為職業者,應具備相當之專業知識,並累積足夠的臨床經驗,始能勝任。所以,基於維護國人健康安全之公益原則,及為使於國外完成醫學養成教育而在我國行醫的人,得以熟悉國內醫療環境與疾病之態樣,以保障病人之權益、減少醫病緊張關係,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等項考量,本署刻正研議修正醫師法之相關規定,未來將會要求凡持任何外國國家醫學系之學歷,回國報名參加醫師考試,均必須先通過國內學歷甄試,並且在本署所認可之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得應考。即係為提升醫療照護品質,且係參考進步國家做法,對外國畢業生一體適用,並非針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畢業生而來。併予敘明。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行政院衛生署 敬復
=================================
1.第一點說的是無關痛癢,避開了歐盟漏洞的問題。
2.第二點提到重點了:
本署刻正研議修正醫師法之相關規定,未來將會要求凡持任何外國國家醫學系之學歷,回國報名參加醫師考試,均必須先通過國內學歷甄試,並且在本署所認可之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得應考
看來方向符合本人訴求,只不過"提高鑑別度的國考"則隻字未提.....

感謝承辦人員囉 妳也有上01嗎? HI~
Hard a port ! Dont`t Mess With Texas
swinhoe_temp wrote:
只不過"提高鑑別度的國考"則隻字未提........(恕刪)


表示大家努力還不夠
最終目標是提昇醫療水準
將國家考試的鑑別度一併提高才是正途

希望衛生署能再加把勁
針對這個部分能擬出具體辦法和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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