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大人之前有一陣子血尿堵塞,後來去公立的醫院診療,經泌尿科主任判斷為之前攝護線開刀傷口傷未癒合導致,因大人有糖尿病史,故傷口癒合本就較一般人為差,因此有長達半年大人需經常半夜掛急診,後來經家裡決議轉診醫院中心。
轉診後經醫學中心主治醫生檢查後,判定為大人因其中一個腎腄瘤所以導致血尿,且主治判定大人癌細胞已轉移膀胱且為第四期,當下整個家庭生活如掉入地獄般,接下來主治安排一系列的治療,首先主治給大人作了二次化療,因大人年紀已大,化療期中還引發心肌梗塞,幸好有搶救回來,不過也在ICU插管快半個月,之後醫生不敢再作化療,而直接以腹腔鏡摘除出血的腎(因大人另一個腎功能不佳,讓大人現在時時需擔心不知何時需過洗腎生涯),的確摘完腎之後,血尿改善了,但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在術後檢查時,發現大人身上的所有癌細胞均消失了,之前判定的癌細胞已轉移膀胱且為第四期也不見了,大人為此先後去國內各大醫學中心檢查,也均檢查不出任何癌細胞,為此主治還解釋血尿本來就會影響判讀,而且還幫原公立醫院主任(事後知道兩人認識)說其原先的處置也沒錯。
重點來了,對這些醫師都說自已的處置沒有錯,也說同業的處置沒有錯,那請問大人及家人那一年夜半跑急診及心理上的煎熬,而重頭到尾主治沒有一句道歉請問若你是病患或家屬你會接受嗎?而且最可悲的是目前的法律機制跟機構完全幫不上什麼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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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不僅是個人,連醫改會也注意到在面對醫療糾紛中40%民眾不知所措
引用980418聯合晚報報導
發生醫療糾紛 40%民眾不知所措
發生醫療糾紛,病家只能抬棺抗議、撒冥紙示威嗎?根據醫療改革基金會統計,近四成民眾會先透過院內申訴,四成民眾完全不知所措。顯示醫療糾紛中的病家多處於資訊缺乏以及無助的處境,只有少數會以「自力救濟」或「媒體爆料」處理。
醫改會指出,沒有疏失的醫療傷害,應該定位為醫療風險,採取快速賠償,讓病家和醫療人員衝突降到最低。但是若有疏失在其中,就必須追究責任,也可作為醫院、醫師不再犯同樣錯誤的殷鑑。
當醫療糾紛一發生,醫師害怕被告,多會在第一時間拉高姿態,不願意溝通,甚至避不見面。而病家也滿腹委屈,因此很容易起衝突或「法院見」。醫改會統計,近四成民眾會先循正常的管道,先透過院內申訴,四成民眾會完全不知所措。醫改會指出,在接受醫改會諮詢後,二成民眾與醫院和解成功,在縣市衛生局調處,有1/3成功率,可見醫療糾紛和平落幕是可行的。
但是,目前醫療糾紛處理管道,完全沒有相關法規提供解決方法,發生醫療糾紛後,民眾求助無門,只是會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製造混亂而獲取自身利益,使醫病雙方蒙受傷害和誤解。醫改會呼籲,政府和醫療院所一定要建立健全透明的處理窗口和機制,宣導正確求助資訊,轉介民眾採用合適的管道,讓醫糾不用透過訴訟,也能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