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和攝影師到淡水紅樓幫一位電視廣告模特兒拍外拍宣傳照,拍完收拾工具回程時,手上東西太多掉了幾片之前的毛片光碟,更慘的是其中一片還被踩到磨了一下,慘了,跟攝影師說沒事後,回家試了幾片,其中磨的較明顯的那片真的不能讀取了,這可要趕快解決,上網看了一家西門町的”典藏音樂”有說明可以幫忙拋光修片,一片50元,連忙拿了片子到典藏音樂行,那個老闆說,喔,這是什麼資料,很重要嗎,我也直接說了,這是攝影公司的毛片,不小心磨到需要修片,可以馬上拿嗎?老闆一聽到是模特兒的毛片,眼睛亮了起來,說:喔,這片磨得很嚴重,需要我花很多時間好好研究研究處理,片子你一定要留下來,某家手機公司的重要CD也都專業請他修片……
我咧OOXX,一點職業道德也沒有,要多少錢就直說,五千也好,一萬也行,我要不要修是一回事,你留片子下來誰也知道你要幹嘛,這是商業資料屬於公司的智慧財產權,你一個二手唱片行的賣家一輩子也碰不到的演藝圈資料,竟然想用這種最低級好笑的非法手段複製,而且這資料如果外流,要負責的不但是我,還有攝影師和模特兒都有事,這可是會死人的,稍微在外面工作的人都知道的道德良心,那個笨老闆搞不清事情的重要性,我只看到他眼睛都快掉下來了,親身經驗,發覺社會上不長眼的人真的還是有的;順便澄清一下,模特兒是有穿衣服的外拍,標準的宣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