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簽證時,是否應負揭發之責任?


請問一下各位
近幾年以來,出現了許多公司弊案

許多撻伐聲四起,要找會計師賠錢
公司以惡意破產、捲款潛逃等方法洗錢

民眾投資失敗找會計師賠錢
請問有道理嗎?





簡單來說

一家公司請完全獨立的第三者(會計師)來查公司帳

然後會計師發現此帳務,卻找不到問題所在
(通常查帳會花費好幾個月的時間)

簽證前,可以選擇不簽證,因為公司的問題根本不在這邊
但是,假設完全沒發現問題所在,報表以及資料完全無誤
於是簽證了,卻在簽證後爆發公司破產等消息


民眾投資失敗找會計師賠錢
請問有道理嗎?







我認為這對會計師根本不公平

因為會計師做的工作就是檢查這家公司的帳務是不是按照一般會計師原則來編報表
當然也有可能遭到「熟稔欺騙會計師」的有心第三者所矇騙

會計師簽證的目的只是確定它有無按照步驟來編表
而不是在簽證時告訴民眾這家公司的投資報酬率

所以公司的財務狀況根本不關會計師的事情
那法律為何要制裁會計師?
民眾為何要找會計師討錢...?


會計師的專業領域就是查核啊ˊ_ˋ

安隆的會計師則是作賊心虛燒掉工作底稿




另問,還有什麼案件也是相關的?
2009-04-18 21: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會計師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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