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為了要遷電線桿要徵收一排的地,包括我們家一塊50坪的地,以8萬元徵收,
我家人覺得8萬元太少不讓他徵收也沒去領錢,,
結果不久後,
我們又收到一張公文說~地已經不徵收了,因為台電牽線計畫取消,
叫我們要把徵收領的錢拿去繳回,,,
我家人想說又沒去領.就照公文打去台電問..台電的人在電話中就跟我家人說~你又沒領當然不用去繳回~~
我家人就想說既然台電這麼說就沒領也沒繳~
可是~~重點是之後台電的人來說~~我們錢沒有繳回,,所以土地是他們台電的了~~
還說我們之前打去台電問~是工讀生還什麼臨時雇員接的的說錯了才說沒領不用繳~
我們沒有找主辦人問所以說了不算~~~
最近台電的人又跑來我家,說我們家那塊地要不要買回去,,還說現在地價買回去要比以前高了,,
說那塊地現在有人請立委還一元在問,,想要買價格比較高~所以問我們要不要買回去,但是價格要比較高~
為什麼我們沒領錢還要花更高的錢買回我們的土地~
難道我法律就是這樣~又沒領徵收錢..地變他們的...還要用更高的錢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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