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mouw wrote:所以你印了鈔票店家看也不看收了下來那不知道你是不是犯了偽造國幣罪又要來討論法律要件嗎你扯國中我就跟你扯國中我還加碼講到幼稚園說原來你可以扯我就不能扯,我懂了不知道誰在亂扯還是你還是個中二生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沒有 又想來扯到別的地方了所以你到頭來不敢面對我的問題我從頭到尾只說自創協會 沒有偽造 及印鈔票你硬要冠上我偽造的帽子你去書店金紙店都買的到玩具鈔跟仿真鈔冥紙你不去說請回應我前面的問題不要轉移話題
chusam wrote:我覺得更奇怪的是新聞...(恕刪) 你會看新聞當憑據就是讓人懷疑的 光是討論上就處處有問題光是最開頭影片寄宿家庭口口聲聲說 請 謝謝 不好意思, 這些都會被認為是咄咄逼人口氣 那就真的很有問題了光是影片中老闆也說有難處光是影片最開頭不知道你是不是要往前看一下前面的討論
angela000217 wrote:真不知您是看懂看不懂我要表達的意思,受訓中的導盲犬牠本身還不具備正式導盲犬該有的能力,凡事都要有正式的執照才能行使他該有的權利,為何只有導盲犬牠可以在未取得正式的資格前享受同等待遇,不要用培訓中就可以為所欲為,今天就是有人拿著雞毛當令箭但此雞毛法條又真的對嗎?受訓,正式服勤,兩者的差別在哪邊。 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看懂法規法規所受予導盲犬的待遇為什麼特別加上 導盲幼犬?
GLD wrote:又想來扯到別的地方了...(恕刪) 所以你去拿書店的鈔票(你利用自己印製的背心跟證件)只要你有付出去(狗狗穿上背心跟你戴上證件)而店家也收了(店家雖然沒主動詢問可是看到你的背心跟證件也讓你進去了)那就是偽造國幣罪(那就是偽造公文書罪)你真的對於法律不是很懂我只能這樣說跟你說你違法你又不信又說我栽贓我還能怎麼辦好好沒違法沒違法沒違法
水晶骷顱 wrote:也對啦自己人都分不夠...(恕刪) 要不是您我哪知道原來此協會還可以拿一萬花五千阿你可是老先覺說一定是身按此技不然像我們哪能聯想到呢還不都是您教的您說是吧畢竟是您提出來的說過的話可不要忘記跟修改阿還好有備份
水晶骷顱 wrote:天使姐姐無所謂啦骨頭...(恕刪) 我倒覺得這件事是幫了個大忙歐~對立阿~我想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的~基本上若要改善台灣的人文素養~很多時候是會得罪很多既得利益者的權益~這是壞事嗎?不~站在社會風氣的立場來看是好事~但那些既得利益者呢?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