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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王大聖人把自己當神了,有權決定死刑犯的生死..

有法律而不執行,難怪國家會亂~
寫信去給她大老闆...
總統信箱

給他二條路走..
1.王清峰簽執行令
2.王清峰下台,你.馬英九下執行令..

否則年底五都+2012大選..你們都去當在野黨吧..
J@N wrote:
「我任內絕對不會執行...(恕刪)

沒有王法了~~
悠然~~
jocoliu wrote:
開刀有1% 死亡的風...(恕刪)

這樣說是沒錯
但是要不要簽同意書,病患可以自己決定
但是誤判可不是犯人自己說了就算

但另外話題
之前不是有一個殺警的犯人,只因檢察官二審沒上訴判刑定讞無罪。
每每看到檢察官為了鳥不拉屎的東西不願放過人民重大刑案又如此草率。

我想原因都是出在人,但犯錯的檢察官、法官......他們又出啥代價????賠錢?

很多話題問題不是單一面討論要不要執行死刑。
很多面相關
像你說的
證據及資料的收集是否健全及鑑証科學的日益精進
刑求
或是遭人誣陷
或是檢察官、法官.......的腦袋


當然作奸犯科的人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這是一定的。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對於那些三審定讞的死刑犯
小弟願意代勞簽核死刑執行命令
要簽幾個都行
當這種死神三生有幸

有人想當神
就不要站著人類的官員位置
趕快閃邊引刀自盡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以上都是玩笑話,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按照這種個性來看,王清峰當律師時恐怕也是幫壞人辯成無罪,好人難道就該被傷害欺負嗎
聽不懂嗎??
其實很簡單
只有四個字

沽名釣譽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冰冰大姊不是說如果廢死刑就要開公司專門處死罪大惡極的人犯
執法單位只知道照顧罪犯的人權,只會要求受害者放棄人權
根本就是向罪犯靠攏,說他們是一夥的也不過份

阿弟0007 wrote:
我同意部長說的人不是神...


她是活在的國度還是的國度?
~~砍掉後~~就能重練??
城裡的草包 wrote:
投名狀:人無信,就是...(恕刪)



意思是 我們沒有一人一信 要求王剩人下地獄

就是XX嗎????


花錢跟拉屎一樣簡單 賺錢卻跟吃屎一樣難 而便秘 就是錢太多花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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