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HeyGo wrote:所以詐騙集團以後騙到錢捐1/5就可以變成善心人士不錯不錯 這位大哥、大姊您這句話 有暗批 某藝人是詐騙集團.....望您三思。-----------------------------------------------------------現在黑人已經回擊捍衛名譽,就看週刊怎接招??是下一期繼續報導同話題.....??還是在下一期換新聞話題 完全不理??週刊所言 就一定是真相嗎??
大棵Mango wrote:小惡魔這兒有太多人都...(恕刪) 你不幼稚,但是腦筋有點不清楚。如果是純做公益,別人不敢講什麼話。今天大家討論的是,為什麼表面上是做公益,但實質上卻有做生意,圖利自已的嫌疑?請去查一下,做公益的定義。
不死小王子 wrote:給你網址研究一下.點...(恕刪) 應該是在這個網站的留言版吧,也搞不清楚,實在不想看這個xx的網站!不過在這串文的前面1、20樓吧,有人提供一個連結,在2/10那篇文章有講,因為稅務考量,所以每件只捐一百元!從這之後宣傳就變了,變成扣除成本之後全數捐出!完全沒有提到2/10所宣佈的事!所以大家都認為這580元扣除衣服的成本,全部捐出去!這些護航的人就死咬這點,說官網明明就有寫了,每件短短一行字,輕描淡寫帶過,這樣算有寫?而且跟之後的宣傳完全不一樣,完全沒提到,被人踢爆了才說有講,該說這家公司奸巧嗎?還是有生意頭腦,凡事留下後路,就算被踢爆,還有後路可以走??---------------------最不滿的倒不是只捐一百元,還是公私帳不分,而是他拿去年虧捐一百多萬的事來說嘴?好像說的他很了不起貼了一百多萬?要感謝這個陳大善人!慈善事業本來就是甘願做歡喜受,要做穩賺不賠的慈善事業?真是想太多!又要好名聲,又不想多花錢,果然是拗很大!
workduck wrote:.現在黑人已經回擊捍衛名譽,就看週刊怎接招??是下一期繼續報導同話題.....??還是在下一期換新聞話題 完全不理??週刊所言 就一定是真相嗎??..(恕刪) 黑人已經回擊捍衛名譽?但是目前並沒有提出告訴,為什麼不提出告訴?我個人覺得理由不足夠~而且我看過週刊每一個字的內容,(反覆看過三次)周刊並沒有說到污錢或其中不道德的事,只指出580扣除100的捐款,其他480元進入黑人的熱血公司當作"成本支出",關於這一點,週刊所言不但是真相而且還站得住腳,我覺得壹周刊的說法代表是質疑,質疑的理由是因為本來的賣方就標榜扣除成本支出其他就全數捐贈出來~網站上寫的扣除成本後全數捐出~後來講說捐100元留190幾元,這個留下190幾元爭議話題的確非常大~(至於週刊下一期的新聞話題有無繼續報導,個人覺得這點目前應該沒有多大的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