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一下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4855805.shtml其中一段:高一時,他捲入朋友強盜手機案,被當共犯與一群朋友入少年監獄,「媽媽哭得很傷心」,服刑兩個月飽受牢友欺負,「每天都好害怕,完全嚇到」。看來還是要關一下卡讚
剛剛有熱心的鄉民爆料他說他是住在那附近的人他說這次和解的原因其中有一個就是打人的理面其中一個姓黃的是萬榮鄉紅葉村村長的姪子(我剛剛打的時候打成兒子 更正)談判的時候村長的態度和家長很強硬村長跟某前民代也是同一掛的民代的名字那個鄉民說因為不確定他也有參與所以不敢亂說也因為這些後台的關係所以事情才會被壓下來草草了事轉載至PTT 經過當事人求證確定為真================================剛剛在巴哈姆特看到網友轉貼的...請問是真的嗎?
差點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感謝樓主這麼有這正義感,讓這件以兩萬塊解決凌虐人打斷肋骨並且校長包庇的事情受到大家的注意,也證明台灣人還是有正義感的,希望大家繼續努力,也感謝樓主的熱心與辛苦,並希望樓主能繼續帶領網友為這件事情討個公道。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將來也都會有小孩,若這種凌虐的事情可以被姑息,可以被時間忘記,可以被兩萬塊打發,那我們與我們的小孩都要永遠生活在這種恐懼的環境中,今天我們做的這些事情,不止是為了那位受害者,而也是為了我們自己,為了我們將來的小孩,端正社會風氣,杜絕姑息包庇的文化,我們與我們的子孫才能安心的活在台灣,快樂的上學不受欺負,甚至被欺負還求助無門受到威脅。如果今天不要求這些人出面負責,包庇的校長下台,加害人的家長出面道歉並負起精神賠償責任,那以後瑞穗國中知道這件事情的人都會以為打斷人幾根肋骨,兩萬塊就可以解決,那這社會就會徹底沒救了。樓主把相關單位的電話信箱等聯絡方式PO出來,並請各位網友有時間就打電話或寫信留言等方式要求相關單位給這件事情個交代,校長下台最基本的,而加害人家長負起精神賠償與出面道歉也是應該的,至於那些小朋友,我認為他們未成年,甚至未滿16歲,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要視家長意願,這些小朋友可以不出面道歉,或者是戴口罩帽子以保護他們為原則出面道歉,但是家長則要負起監護人的責任,要他們出面道歉與負責!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地址: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北路十八號電話:03-8873111(代表號) 傳真:03-8870839紅葉村辦公處地址: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村1鄰九號。電話:(03)8871426傳真:(03)8871426http://www.wanrung.gov.tw/officesintro/village_hy.aspx教育部 政風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五號5樓 電話:(02)7736-5837花蓮縣教育處處長室(03)8580110 分機201, 202, 203花蓮縣教育處專員室(03)8580955 分機206, 205花蓮縣教育處督學室(03)8576387 分機211, 213, 216, 212, 217明天星期一上班日,大家有氣出氣,沒氣練嘴泡,盡情發揮,大伙們~為了你我及我們後代!這一仗不能輸,不能讓姑息的校長就這樣以為時間可以解決一切!要他付出行政責任給所有台灣的父母及小孩,還有給他薪水的納稅人一個交代!
lifeboy wrote:http://for...(恕刪) 壓啊 壓啊媽的 我們就要把事情鬧的更大 最好是哪12個永遠躲在家裡 不要出來村長 很大 喔 很屌喔哪就將事情鬧大到 他 壓不住最好把他轟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