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有一種新美國式的生活就是賺美國人錢 然後住在東南亞就是靠blog, seo, drop shipping 賺錢很多一個月只賺1000-1500美金好的1500-2000美金這些在美國算是窮戶不過在東南亞 可以過很好的生活而且每個禮拜只需要工作4小時剩下的時間都是他們的
psychokiller wrote:現在還有一種新美國式...(恕刪) 應該不算新的模式,早些時間這種模式在泰國很多,隨著物價移到東南亞.以前認識一個專門寫在曼谷訂作西裝的部落客.後來已搬到印尼.一個月1k~2k很少呢.這樣選國外會比較好沒錯.
請教一下,關於FATCA條款,台灣到底有沒有和美國有協議呢查詢說,很像是台灣有個資法,銀行如果要提供資料給美國,可能會違反台灣法律可是看了FATCA的罰則,似乎也滿高的;家人在台灣的郵局~銀行定存和基金投資~保險,大約有500多萬(台幣),這樣今年度是不是應該主動申報會比較好呢?另外關於郵局~銀行定存和基金投資衍伸出來的利息,是不是也要申報所得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