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lisc2000 wrote:
無法可罰,就視同合法...(恕刪)
扯很大
不要亂轉移焦點
現在是說翹腳女發飆罵髒話
你不要一直扯讓座
Morgan1130 wrote:
好像也從來沒人說不讓座有犯法
因為這是道德問題
如果什麼都要立法才做, 那不跟牛一樣要抽才會走
所以人家才會說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要是大家都像您一樣覺得凡事要有法律約束才需要做
台灣已經不知沉淪到哪去了...
opelisc2000 wrote:
你沒看過她證件,你怎麼知道是滿65歲?
opelisc2000 wrote:
我搭捷運時候都然有明顯外觀孕婦或是明顯肢障我會讓
opelisc2000 wrote:
其他就請提出證件,否則我哪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法定老人或是真的殘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