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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jerry3410 wrote:
<4/8更新> 廠商提毀謗告訴


太扯

這樣的處理方法

樓主應該要求賠償才是....

http://coocoocoo.weebly.com 宅神經濟:讓錢自己流進口袋
哇塞~居然提告了吧 看來GOOGLE FB 噗浪還是不夠力
那我要去蘋果爆爆了喔有沒有人要跟進 提供快速連結
一起阻止"大頭遮天計畫"

我也要加關鍵字 維大力 螞蟻
小松菜奈是大正妹....
難怪台灣傳產一天到晚要政府扶植保護,
因為管理者太傻了.
艾德華仔 wrote:
各位還會想看東森台嗎...(恕刪)


別期望太多
好幾間新聞台都有專職部門負責新聞置入的業務
你認為這是例外?
拒買加1,
對了!在這邊回文支持,會不會也被告。

關鍵字︰螞蟻、維大力。
喝了蟻大粒沒得到道歉還要被告,佛都有火!

維大力 螞蟻 毀謗 反咬一口
如果鋁罐那種不太能喝,
那..那..鋁箔包,寶特瓶那種可以喝嗎?@@..
還是不要比較好???
jerry3410 wrote:
<4/8更新> 廠商提毀謗告訴
(恕刪)


如果發言的J大只是做事實的陳述.何來毀謗之說
台灣的消費者一直以來都是處於弱勢
看看歐美先進國家.消費者被政府保護得多好

支持J大.如果打官司需要律師費
小的贊助+1


今天已經告訴親友們這則消息,
(雖說大多數人都不知道,畢竟連google關鍵字的都可以被搓掉)

樓主真的很慘,碰到這種廠商,
不是要跟他求償或要求些什麼,
莫名還要吃上毀謗官司,還要浪費時間,

以後大家去買飲料時,
自然就會浮現這篇文章,跟不負責任的廠商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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