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p wrote:
01上常提到的“教召”是什么啊?..(恕刪)
教召就是教育召集的簡稱
兵役法第37條: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下列召集:
一、動員召集:戰爭或非常事變時,依作戰需要實施之。
二、臨時召集:平時為現役補缺、停役原因消滅回役,戰時為人員補充或在軍事警備上有需要時實施之。
三、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
四、勤務召集: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為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等勤務需要實施之。
五、點閱召集:於點驗或校閱時實施之。
palmp wrote:
01上常提到的“教召”是什么啊?..(恕刪)
Dracula6502 wrote:
請教一下
就你們大陸出來的歌手有誰比較紅.
那與香港.台灣這邊捧出來的歌手的差異點你們覺得在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