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PD SWAT wrote:化驗非受害者責任,而...(恕刪) 這無關乎化驗..第三者不一定是要店家或者檢驗人員或者執法人員基本上鄰居願意出面 就是第三者了 ...對於這第三者來講 是個吃力不討好的行為可能會被抓去問東問西 浪費時間還沒錢領-_-就跟車禍現場兩人相撞 如果一死一傷 附近又沒攝影機即使撞人的死了 被撞的傷了 現場痕跡又無法判斷誰對誰錯..在沒第三者當證人的情況下活著的人倒楣的機會高...
廠商要告毀謗,他自訴要負舉證責任,證明產品沒問題,是因外力加工...等因素造成,只要產品送去化驗非外力造成,廠商就有相關責任,毀謗罪就不構成!到時反告他誣告,加重毀謗!PS應該還沒提告,只有先通知去警局作筆錄,恫嚇意味十足,應該想以此逼樓主撤文吧,如果不撤才回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