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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jerry3410 wrote:
謝謝各位網友我被告毀...(恕刪)


維大力真的想自砸招牌

也只好讓他去搞了....

因為 再怎麼玩
最後的結果 都是對該公司不好



樓主加油!!

可以的除了要求登報道歉
連電視和網路都要(指定01好了XD).....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支持樓主!!
一定要勇敢撐下去~

這件事情大家都在看,
相信法官也不是那麼輕易就被財團收買的!!
加油~ 加油~

欺負消費者的廠商~
我會用 Facebook 幫忙聲援抵制的!!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哇....

真是大開眼界了,

打人的喊抓人...

維大力真有你的, 加油哦, 可別哭著開記者會乞求社會再給你們一次機會.....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最不願意見到的場面出...(恕刪)


化驗非受害者責任,而是廠商應主動出面調查。

參照一下金車的處理事件,就可知高下。

未經科學驗證?您信任哪一家第三方業者?要驗什麼?螞蟻品種嗎?

該做的應該是查封生產線進行檢查吧。

太可笑了。
維大力的官方態度 原來是這樣啊

明明東西有瑕疵 還反過來告消費者

我不敢再買維大力了...........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恕刪)


現在是維大力要告樓主「誹謗」耶,樓主是被告耶.
樓主是要舉什麼證?是維大力要舉證樓主捏造事物吧。
我倒想看看維大力要怎麼舉證那些螞蟻是樓主灌進去的。
原來還對這件事沒什麼意見的...瑕疵品本來就會有的...


沒想到廠商是用這種方式對待消費者,強力支持樓主!我也從今天開始拒用他們的產品!
樓主加油....
我也好久沒喝過維大力了...
看過以後也不敢再喝了...
發起拒喝簽名檔

實在是讓人覺得太生氣了
請問台北縣衛生局有主動來接觸你嗎?
這絕對是公權力該出面的時候
還是台北縣衛生局只管熱食(M炸油酸度事件)?
趕快送到衛生局去化驗以免證據力喪失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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