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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doubless wrote:
如果沒有一點警惕性的懲罰...(恕刪)



OK阿!可是要捐做公益我才認同.
哈哈

上次我在7-11買到一個過期一天的布丁,我是吃完才發現過期。
結果7-11還給我一個新的布丁

我也不會想到那杯過期的布丁而失眠,也不會有焦慮恐慌的情行,更不用向醫院精神科醫師請求協助。

有些事情,看開一點,俗語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之氣,免百年之憂」。別人給我們製造麻煩時,就算不是善意的,可是任何人都可能犯錯,要求別人純淨無瑕,無異是緣木求魚、自找苦吃,所以只有相互包容、相互容忍,這個社會也才能和諧、正常的運行,自己也才可以「海闊天空」、「免百年之憂」。




Twinsen.lin wrote:
哈哈上次我在7-11...(恕刪)


小弟可以祝您生意興隆嗎?<舉杯...>

在四年還五年前的晚上
我還吃過一個過期一個禮拜的御便當
不知道是我身體太虛還是便當真的不乾淨
吃完半夜整個過敏
該吐的吐
該拉的拉
最起碼躺了兩天
還去醫院打點滴

我們把包裝拿去給店長看
店長也是道歉+蛋捲一盒 禮券幾百
我認為很ok了
難不成一位小姐的心靈
比我國中時期還禁不起打擊
還會失眠
我吃滷肉飯沒看到把蟑螂吃下去我不是一輩子睡不著(真人真事)


我的這件事情有兩點必須澄清
1.我自己蠢沒看製造日期,所以是自己造的孽
2.便利店沒有依規定下架過期食品,害我購買又吃了

今天也是我相信這個品牌才會直接吃
但是消費者也是要注意食品本身

我記得我小時候曾經有一點日子不能喝鋁箔包產品
因為那陣子新聞有報
有人拿針筒打藥進去,讓無知的消費者喝下去

事情解決有很多方法
不是要逮到人家的把柄海撈一票
如同各位網友回文
只要把那300萬拿去做公益
這件事情絕不會有這麼多揣測

ngng1013 wrote:
在四年還五年前的晚上...(恕刪)

你也不過是吐兩天

如果換作是你
到手的三百萬飛了
你會不會焦慮失眠空虛寂寞?



前面有人提到喝到變成乳狀的蘇格蘭/阿撒姆紅茶,我大概20年前有相同的經驗耶(好像直接丟掉了)
然後十年前是喝到長黴菌的黑松沙士(這大概是我保存方式出問題造成的…雖然也沒放幾天)
一年前有喝到酸掉的麥香奶茶(7-11的店長馬上換給我了)
一個月前去三媽臭臭鍋,白菜裡面夾著糞坑那種蒼蠅(這應該不是菜蟲吧…),店員一句話也沒吭 該死 這樣可以要幾萬
Twinsen.lin wrote:
哈哈

上次我在7-11買到一個過期一天的布丁,我是吃完才發現過期。
結果7-11還給我一個新的布丁

我也不會想到那杯過期的布丁而失眠,也不會有焦慮恐慌的情行,更不用向醫院精神科醫師請求協助。

有些事情,看開一點,俗語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之氣,免百年之憂」。別人給我們製造麻煩時,就算不是善意的,可是任何人都可能犯錯,要求別人純淨無瑕,無異是緣木求魚、自找苦吃,所以只有相互包容、相互容忍,這個社會也才能和諧、正常的運行,自己也才可以「海闊天空」、「免百年之憂」。


非常贊同你的想法~
沒有查出過期的布丁, 害你吃到過期的布丁, 我不就跟我們一樣只是個死老百姓的員工~
換人去做一樣都會犯錯的時候~
還是看開一點比較好~
錢的多寡就跟人命到底值多少一樣......難解阿

同樣是車禍死亡
有的人就只值那責任險的200萬....有人就有上千萬
如果那麼好解決
當初在屏東撞死人的....現在也不用去打賠償官司
Shiejr wrote:
你也不過是吐兩天如果...(恕刪)

到手的三百萬飛了
我想我不只會失眠
躁鬱症都會發作
不對就是不對
真是花錢買罪受
看他們漲價就那麼無情
貴死人的星巴克還不消失
要求多少賠償只要法官認為合理就合理~~~
國外的懲罰性賠償很正常~~尤其針對這樣的國際性的店家~~
不能不給他們一個深刻的教訓!!!
員工的 SOP 不確實也底卻造成消費者的不愉快甚至身體健康的疑慮~
這樣的後果本來就是星巴克該承擔的!!!
因為放清潔劑的不管怎麼說都是星巴克的員工!!!
是他們的疏忽而造成公司的名譽損傷!!!
自己公司內部沒教育好就是該受到懲罰!!!
而不是事後一再的推託拉不敢負責任!!!
丟臉!!!還敢自稱跨國企業~~去看看 Garmin 等等的跨國企業是如何對自己的產品負責的!!!
真是丟臉!!!
我不是愛敗家,只是一堆敗家因子在我腦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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