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KING wrote:換你去賣....(恕刪) 你說的很有道理換你去監督你說要換哪一個人賣的那個人的行為舉止_______________(分隔)也就是說如果我因為某種政策而批評總統或市長或鄉長,是不是旁邊的人就說不如我去做做看該職位?我批評中油,然後叫我做中油董事長看看,我說對於教改的個人看法, 有意見來表達,難道也要叫我不如政策全部讓我訂,五部院長都讓我一人包辦?
kevinwu6778 wrote:週轉金是用來維持公司的營運...(恕刪) 那捐贈是公益多出來的耶如果有人打電話去問潮牌熱血公司或去做其他方式的接待生意,出來面對職務如果是領公司開銷的,對於不是賣該件衣服捐款活動的其實際業務行為,是誰買單?怎麼區分公跟私?整個公司領薪水的做公司的營運行為跟傳銷,那些開支跟該週轉金是用來維持公司的營運,有沒有關係?這些應該由當事者說明一下,以解開大家的疑問~
wen.J wrote:大家不要那麼短視的去看那100元這個時機還有人願意賣MIT的東西真的很令人感動真要賺錢就去進大陸的黑心貨就好了一件成本才3.40元捐出的帳面不更漂亮?希望眼光狹隘的某些人...(恕刪) 難道您以為板上對這行為產生懷疑的人都只會反對而反對嗎?原則上的差別:買愛心義賣T (應是無回饋自發性的)與買捐贈100元T(這才是所謂的提供工作,幫助更多人吧)所以有當過義工的才有資格說話嗎?做愛心也要實憑實據的總不能拿愛心無限上綱來呼攏大眾吧??
frankie8126 wrote:http://tw....(恕刪)黑人表示,LOVE LIFE每件潮T580元,扣除衣服成本180元、捐款100元、營業稅28元、所得稅75元,保留197元,做為預留稅務和下一次活動使用,待下一次活動結束後,再將結餘淨利全數捐出。 前面有位大大講得很好, 本來說扣除成本全部捐出, 現在又要保留197元那當初一件賣380願意買的人還更多, 每件一樣捐100公益不是更大?感覺好像花480在幫他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