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願意見到的場面出現了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今天是樓主提出產品照片來控訴維大力的產品有問題
本來就應該找尋第三方公證單位來證明他的手中的飲料是可以被作為證物的
千萬不要以為拍幾張照片就可以當作證物
那麼我們就集體團購一堆ZERO打開,然後放入鐵釘拍照,接著貼上01那不就噱海了
廠商回應態度是一回事
廠商生產瑕疵是一回事
樓主散布未經科學驗證的照片又是另一回事
玩到最後到底是誰贏誰輸還不知道,但小蝦米要拼大鯨魚之前,也要先考量自己是否玩得起
整件事情越演越烈的情況下,第一受害者絕對是樓主,即使廠商敗訴,賠償也不是太大的問題,業績的影響也是有限
但如果樓主敗訴,那種損失絕對不是彈彈手指就可以解決
大家一昧的把樓主推上火線,也請注意樓主目前是否具有鐵證可以一拳擊倒維大力
這棟有超過99%的鄉民們一面倒,如果樓主勝訴了,理應辦個幾桌流水席來犒賞大家
可是如果樓主敗訴了,試問有幾位願意幫樓主出賠償金?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